好吧!這話題就到這~
有什麼問題,請〝善用〞傳訊功能<( ̄︶ ̄)>
卡比by~
還有!應該嚴格禁止提及帶顏色的東西。我知道T17的人目前沒有這類情形發生,但還是要多注意。
再來,嚴禁廣告文,原因不用我多加說明吧?
商鞅變法,不實際去做的話是不可能成功的,唯有行動才是王道。
希望卡比可以為一些熱愛創作的T友們爭取適當的權益
BY標影
哪怕被砲到滿目瘡痍;用殘存的意志繼續創作。 哪怕人外人天外天;沸騰的熱血也會突破一切。
將極限與限制一起突破,親手掌握自己的『道』。
我乃標影‧傑斯特! 你以為,我是誰啊!
卡比恭喜你(≧▽≦)
引述《標影》之銘言:
> 還有!應該嚴格禁止提及帶顏色的東西。我知道T17的人目前沒有這類情形發生,但還是要多注意。
>
> 再來,嚴禁廣告文,原因不用我多加說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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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鞅變法,不實際去做的話是不可能成功的,唯有行動才是王道。
>
> 希望卡比可以為一些熱愛創作的T友們爭取適當的權益
>
> BY標影
我可不希望卡比也跟商鞅一樣被自己的法律害死了ZZZ
碧翠‧綠葉 參上!
另外雲天之巔收人~
恭喜卡比當上版主!+。:.゚ヽ(´∀`。)ノ゚.:。
相信楓谷討論區在卡比的帶領下會更加地發光發熱。
(威~你不也是版主嗎?)
Σ(゚д゚|||)
小秘書我會好好檢討檢討~
親愛的大朋友小朋友
和特約雜技團一起暢遊楓之谷吧!
http://game.techbang.com.tw/games/3-maple-story
引述《卡比》之銘言:
(上略)
>
> 文章分類辦法
>
> 除了T17辦的活動或公告是發在【討論版-特約雜技團聊天室】
> 大致上各位的發文都是發在【討論版-楓谷攻略情報站】,請各位要注意喔。
> 為了方便區別與統整,文章類型的分法,大致如下.......
(中略)
> 【其他】明天再來寫
>
> .....................我是分隔線........................
>
> 由於當上了版主,所以我也定了一些新規定
>
> 板規會隨著時間陸續更新與修正,部分有參考基地與巴哈
>
> 此板規將進行一周的宣導期,在此之前違規者,將給予口頭勸導
>
> 此板規將從下周2012/4/10(二)正式開始實施
>
> 各位有何問題,請善用T17傳訊功能。
>
> 卡比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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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遊戲,不就是為了追求快樂,讓自己開心而玩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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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述《特約小秘書》之銘言:
> 恭喜卡比當上版主!+。:.゚ヽ(´∀`。)ノ゚.:。
>
> 相信楓谷討論區在卡比的帶領下會更加地發光發熱。
>
> (威~你不也是版主嗎?)
>
> Σ(゚д゚|||)
>
> 小秘書我會好好檢討檢討~
卡比版主~~(好不習慣喔)所以小說是放在特約聊天室吧?(我只看到小說分類在閒聊等~~)
我的小說是範例耶!(自high中)
引述《新手破風》之銘言:
> 卡比版主~~(好不習慣喔)所以小說是放在特約聊天室吧?(我只看到小說分類在閒聊等~~)
>
> 我的小說是範例耶!(自high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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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遊戲,不就是為了追求快樂,讓自己開心而玩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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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查了一下
善用:好好的利用,充分的運用
擅用:擅自使用
所以應該是善用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