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2013愛電影愛自由影展 [我愛自由]短片徵件活動

小不

1、 籌辦緣起與目的

「自由很奇特的,你經驗過就會在你心中存在了,這東西誰也拿不走。」─艾未未
Please use your liberty to promote ours.─ Aung San Suu Kyi
自由與人權是普世價值,落實與否,在微觀層次影響人們怎麼看待自己的境遇並做出行動選擇,在巨觀層次影響國家政策亦牽連鄰國的政治經濟。本影展期待透過影像來深化公民意識,促成人和人之間的相互理解與對話,透由認知國家社會發展,進而參與公共事務,來為想要的世界投票。
為鼓舞國人以影像創作介入社會實踐,及透過網路影音傳遞自由的聲音,本影展規劃短片徵件活動,期待引發台灣社會對於自由人權議題的關注,為台灣留下更多關於自由人權內涵的作品。

2、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台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行南文化協會
協辦單位:八旗文化出版社

3、 參賽規則

參賽資格
不限國籍,個人或團體創作均可。
作品主題
自由人權議題。
作品形式
1. 創作形式、風格不拘。
2. 作品創作語言不拘,需上正體中文字幕;如中文、英語以外之語言,須附正體中文/英語翻譯。
作品長度
建議3至5分鐘,勿超過5分鐘。
活動時間
收件日:即日起至5月15日。(郵戳為憑)
網路人氣票選:自上傳YouTube日起至2013年5月15日止。
報名流程
1. 下載報名表格並完成。
2. 自行上傳影片至YouTube平台,標題請打【愛電影愛自由】,並於報名表格中詳細填妥上傳YouTube的連結網址。
3. 繳交作品資料袋,資料袋內含:
(1) 紙本報名表
(2) 作品影音授權同意書
(3) DVD資料光碟1片,光碟內須含:
- 含中文字幕的影片影片規格DVD or MPEG2 (NTSC,720×480以上)。作品光碟請標示作品名稱與時間長度,並自行確保影像品質。
- 劇照3張(300dpi/JPG檔)。
(4) 具中華民國國籍身分者,需附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外籍人士則須附上護照影本乙份。
4. 上述資料請於2013年5月15日(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至81354高雄市左營區站前南路67號,並註明行南文化協會「2013愛電影愛自由影展收」。
權責
1. 參賽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及創作者/團隊共有,著作人格權屬創作者/團隊。主辦單位有權於2013年3月1日至9月1日之影展宣傳期間,以任何形式(如公佈上網)作推廣播映,以及在6月4日單次放映。獲獎前三名的影片須無償提供主辦單位於2013年3月1日至2014年2月28日期間,於臉書、部落格公開播映的權限。
2. 所有參賽影片中之影像、聲音、音樂、劇本等素材,參賽者/團隊需擁有合法授權,若引用他人著作需取得書面同意書。參賽作品如有著作權法、肖像權糾紛涉訟,經法律程序敗訴確定者,取消資格,其損害第三人權利者,由參賽者/團隊自行負責。抄襲他人作品,或冒名參加者,其侵犯著作權部分由參賽者/團隊自行負責。
3. 報名資料填寫經查明與事實不符者,主辦單位得撤銷資格。所有申請資料請自行影印留底,恕不退件。
4. 本次徵片不評審超過五分鐘或報名程序未完成之影片。
評審方式
1. 由主辦單位就報名程序的完成度進行資格審查。
2. 主辦單位將邀請人權行動者、影像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委員會,從報名作品中評選獲獎作品。
3. 獲獎名單將於影展部落格公告,並以電話和E-mail通知參賽者/團隊。
4. 評選標準
(1) 評審評選標準:60%
- 主題關聯性 60%:對本次比賽主題精神的了解程度及內涵表達。
- 創意詮釋 40%
(2) 網路人氣票選:40%
活動獎項
1. 優選六名:
各頒發獎金叁萬元、貳萬元、壹萬元各乙名,伍仟元共三名 。
2. 獲獎者/團隊將於六四紀念晚會現場接受頒獎及播映。

4、 相關資訊請至部落格:http://2013ifreedomfilm.blogspot.tw/、
粉絲頁:https://www.facebook.com/2013ifreedomfilm 查詢。
若有相關問題,請來信2013ifreedomfilm@gmail.com

原文網址:https://t17.techbang.com/topics/19873-2013-love-movies-love-free-film-festival-i-love-free-short-video-introduction-events?pag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