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加班費到底要不要扣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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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我們加班好像已司空見慣,能不能領到加班費是件苦惱的事,且微薄的加班費需不需要繳稅也困擾著我們,
經濟日報一則報導所提,台北國稅局表示,假日上班的加班費,若一天時數沒超過八小時,可免繳所得稅。

來跟大家說說什麼是假日加班呢?假日加班費的包含三個條件
1國定假日
2例假日
3特休假日執行職務所領到的加班費,

這三個與平日加班所領到的加班費,是否須納入所得、繳納綜所稅的稅務規定稍有不同。
若雇主要求假日加班,當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個小時,所領到的加班費,可免納所得稅,
加班的時數,也不須計入每月總加班時數內。若超過八小時,例如:工作了10個小時,
多出來的兩小時,與當月其他加班時數加總後,如果沒超過每月46小時,可免稅,若超過,則得依規定報繳所得稅。

若以正常時間來說,加班的工時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能超過12個小時,一個月內不可超過46小時,
而在上述加班時數限度裡領到的加班費,可免納所得。以每日正常公司八小時來計算,意即平日每日加班時數在四小時內可免稅。

另外,有部分公司的加班費是採每月定額發放,不論是否有加班或時數長短,
一律給予相同金額。採這類給付方式的公司,加班費性質等同於津貼,就不可適用免稅規定,須繳納所得稅。

依報導整理如下: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經濟日報 記者吳佳蓉
http://udn.com/news/story/7243/681025-%E5%81%87%E6%97%A5%E5%8A%A0%E7%8F%AD%E8%B2%BB-%E6%9C%89%E6%A2%9D%E4%BB%B6%E5%85%8D%E7%A8%85

原文網址:https://t17.techbang.com/topics/34629-overtime-should-not-deduct-tax?pag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