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光華商場購物時,如果要求刷卡或開發票,店家常會要求加收5%手續費,但這卻是逃漏稅的行為,之前T週刊曾經寫過一篇「發票事小,逃稅事大」說明店家漏開發票的手法。如果你還遇到刷卡或開發票要加趴的店家,一定要據理力爭,幫自己討回公道。
在光華商業敗家時,當你掏出信用卡或是要求開發票時總會聽到這一句話:「不好意思!我們是未稅價刷卡開發票要加趴喔!」消費者在聽到這句話後,通常也不會特別問為什麼,就把一群小朋友送走了
而精明一點的消費者可能會問,為什麼要加趴呢?得到的答案可能會是銀行手續費,而且2趴、3趴、5趴,各店家似乎沒有一個標準。在不理解的情況下,久而久之就變成在光華商場購物的不成文規定。
筆者簡述一下手續費的產生原因,店家設立刷卡機,是向銀行申請後才能安裝的,一般是A家銀行的刷卡機,只能接受A家信用卡來刷卡,但不可能大家都拿同樣的信用卡,所以會遇到拿B家的信用卡來刷A家刷卡機,在這個消費過程中就會遇到,銀行代墊貨款、2家銀行金錢流通、交易糾紛⋯⋯等問題,所以在店家申請時銀行就會明訂合約收取手續費,手續費的高低則視店家的交易金額、刷卡量、信用度⋯⋯來決定,但是店家不想吸收手續費的成本,自然而然就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店家除了想省手續費外,第一個想到的就是,可以躲避政府查稅,而且現金交易可以降低店家資金周轉的壓力,但在最近營業稅修正條文通過,未來店家在商品訂價上,不得再特別標示未稅字樣,否則經國稅局查獲最高可開罰15,000元,而財政部在九十年曾發佈行政函令,信用卡刷卡特約商店不得向消費者額外收取刷卡手續費,所以既然都已明文規定,為了促進經濟流通,那大家就用力的給他刷。
▲ 從前在光華買東西,未稅報價但又要開發票,常常出現這種奇怪的單價金額。
不過相信法令公佈後,店家仍不會輕易乖乖遵守,如果遇到堅持刷卡要付額外手續費該怎麼辦?以下內容皆與銀行相關人員確認過。首先可以告知店家這種不合理的行為,政府已有明文規定是不行的,請店家立即改善,如果店家仍堅持收取手續費的話,建議消費者可以向店家索取付款的收據時,要求收據需分別開立「商品實際的價格」與「刷卡手續費」,如果可以最好可以再附上公司大、小章與刷卡卡號,交易結束後可以跟憑這些單據,來跟銀行申請刷卡手續費退費,申請時間是有限制的,所以各家銀行可能有不同之處,但就退手續費這件事,是確定可行的。
既然依法可循,坊間的情況又是如何呢?筆者透過關係走訪光華商場的店家,看是否真的刷卡不加價。目前大部分的店家都會主動開發票,報價也是含稅報價,不過私底下要求未稅或是不提發票一事,還是可以用未稅價購入商品。如果堅持要刷卡的話,店家也是有所對策,就算另立手續費項目,也會在旁邊加上分期字樣,這樣消費者就無法跟銀行退費,所以拿到發票時還是要注意上面的字,不過遇到這種惡質店面,最好還是採拒絕消費共同抵制的做法。
▲ 像這樣品名與手續費明細分開,才有機會退回手續費,不過有業者為了規避法令,加了分期的字樣。
消保會小檔案
- 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
- 網址:http://www.cpc.gov.tw/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