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來,「黑心商品」這名詞可說是紅遍大街小巷,從 左岸 的 三聚氰胺毒 奶粉,到這裡史上最大人體試驗的 塑化劑 事件,幾乎都脫離不了這四個字。不過,這些都是食品類,吃下肚是會影響健康的,那在 攝影 方面呢?也有所謂的「黑心商品」嗎?以下由筆者整理攝影圈裡不可不知的黑心商品,各位朋友,下手前可要睜大眼睛看。
修正日期:民國 100 年 01 月 26 日
第 339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很多人看到這個法條,可能會眼睛為之一亮,原來過去花的冤枉錢,有可能可以討回個公道,但事實上,上述法條隱含了幾個重要的構成要素:首先,必須是「意圖」,如果店家是引用代理商的錯誤訊息,就很難證明是「意圖」了。其次,必須是施以「詐術」,簡單的說,就是讓人信以為真,最後的關鍵就是「交付」,必須真的被騙了,才構成詐欺,但現在未遂犯也被包括在其中了(可能是詐騙集團實在太多了)。說了這麼多,其實是要告訴大家,雖然很多人覺得攝影路上花點冤枉錢是常見的事情,但成長並不一定要那麼痛苦,教大家如何聰明辨別,比事後再想辦法追究應該要好的多吧!
「老闆,我要買這個腳架,你們有沒有?」
「有啊!有啊!(看一下倉庫),可是目前缺貨耶!不過我這有一支更好用,價格更便宜的,今天算你運氣好,介紹給你,算你賺到了!......」
這樣的對話是否似曾相識?在十幾年前劉墉的書裡其實就講過這樣的銷售手段,當你興高采烈以為買到賺到,結果走到下個店家,卻發現同樣的東西在別家還便宜500元,而且別家老闆表情還一臉不屑的樣子,彷彿你買了這個就是錯很大的意思。這雖然是詐騙老梗,但,還是會有人中獎的。
這樣的買賣方式,是否構成詐欺?想必答案是肯定的,但是...,上了法院卻不一定是這樣,前提是,你得能證明這是老闆對你施以「詐術」,沒有錄音錄影,當然很難證明,就算有人證,但缺乏客觀的物證,一樣很難成立的。
那能不能退貨呢?很抱歉,非郵購或訪問買賣,連法律都保護不了你。
那上網公告店家的惡行,讓店家迫於壓力退給你好不好?當然不好,因為店家甚至最重可以告你加重毀謗,到時問題沒被解決,反而又多了一些問題出來。
「老闆,你們有沒有這顆鏡頭,網路上最近對這顆鏡頭評價好像不錯!」
「嗯...,有,最近的確是有不少人買這顆鏡頭......」
感謝網路的發達,現在很多攝影器材不管是價位或是規格,網路上都可以一清二楚的查到,這樣被騙的風險是不是就低了呢?很遺憾,風險並沒有因此降低多少,既然大家都知道上網可以查到很多資訊,業務當然也知道,假資訊、假評價當然也可「做」出來,就算是看知名部落客的文章,又怎麼可確定人家寫的是不是真的?(背後拿錢的還真不少),而賣攝影器材的老闆,也不見得是真的故意想騙你,就真的最近不少人買啊!何況怎會有人把生意往外推呢?
那要怎麼確定資訊是否正確?建議可以利用國外文章多做比較,更重要的,自己要清楚自己的需要,別被一堆文字影響自己真正的需求,或是稍微等一等,看看過一陣子是不是網路上就有一堆人出掉,就可知道這到底是不是顆好鏡頭。(就好像很多名人的房產廣告,說自己就愛這個地方,也確實真的就在那個建案買了房子,只不過等到廣告熱潮一過,房子就賣掉了,還可以多賺一手,等你搬進去時,可能又看到該名人已經搬到哪個更好的房子去了......)
這樣的買賣方式,是否構成詐欺?答案是不構成。因為個人發表主觀意見,是屬言論自由保護的範圍,何況人家又沒有強迫你一定看......。
那上網公開質疑這些資訊好不好呢?就言論自由受保護的範圍來看,是可以這麼做的,但前提是必須有強而有力的說法,證明所說是言之有理的,不然言論自由和毀謗也只是一線之隔而已。
「哇!這個外拍燈是某大師最愛用的,雖然是大陸製,但回電快、擊發次數多、攜帶方便,而且價格不貴,這一定要買的啦!」
結果用了一陣子以後,雖然可能還真的不錯用,可是店家號稱充飽電可擊發一千次的燈,卻從來只有擊發不到800次,半年一年後,更是可能剩下不到400次,去找店家算帳,送回原廠去,卻得到是使用環境問題、這是電池老化正常現象等答案......。
其實這也不一定就是黑心店家標示不實的問題,畢竟當初上國外網站看,規格和台灣店家公告的都一樣啊!怎麼知道還是會買到地雷?對,其實這問題就出在標示上,舉個例子,一顆13.5V,電量7Ah的電池,號稱接300w持續燈可用一小時,簡單算一下,V(伏特)*A(電流)=W(瓦數),上面的規格怎麼算都94.5W,請問和標示號稱的300W中間的205.5W是怎麼生出來的?當然不可能憑空出現,所以這當然是假的規格標示,大陸貨很多都有過度標示的問題,建議除了看清標示外也要多思考一下,這樣的規格是否有可能達成宣稱的效果。
這樣的買賣方式,是否構成詐欺?答案是不構成。因為店家並沒有「意圖」,這是引用代理商所提供資訊,並非店家刻意假造。
但還是有一些補救辦法,這些規格等公告資訊,應被視為買賣契約的一部分(可主張就是因為基於這樣的規格,當初才會購買),基於民法第359、360、361、362、364條,如在保固期內,是可以要求店家瑕疵補正(送修)或是減付價金(不過通常都已經付款完畢,很難再減付)的,若是店家不協助處理,則而請求不履行之損害賠償,換句話說,保固期內請多多使用,店家得負責保固期內器材能正常運作。
(蝦咪?攝影書裡也有黑心貨!下一頁告訴你)
「XX絕贊攝影秘技大公開,想和大師一樣拍出好照片,買這本書就對了!」
書買回來了以後......
「大師果然是大師,整本書都快要背起來了,但怎麼拍都拍不出來......」
現在想要學好攝影,走一趟書店,隨便都可以翻出幾百本攝影書籍,幾乎想要學什麼就一定找得到相關書籍,但要如何找到一本好的攝影書,那還真的不太容易,特別是對新手而言,更是不知如何選起,往往買回來以後,只能讚嘆大師拍攝技巧果然高人一等,自己都拍不出來這樣的作品。但,事實真的如此嗎?
每本書封面當然只有該本書作者的名字,但如果翻到目錄頁仔細一看,幾乎都會還有其他工作人員,當然一本書的完成,絕對需要一個團隊通力合作,不過,這也就是最有趣的地方,拍得好的人,表達能力其實並不一定好,文字用詞遣詞並不一定是常人所能明白,於是「編輯」功能必須在此適度的發揮,市面上大約有一半的書,內文其實並不是由作者本身逐字寫完的,當大師的人,很多都很忙碌的,有時連一個字都沒寫過,這也很正常,而編輯此時就會根據大師所提供的相片,想盡辦法揣摩大師的想法,將大師無形的意念幻化成有形的文字,再請大師過目是否正確,好一點的大師,此時會稍微看一下,大致上沒啥問題就好了,但有些大師可能忙到連校稿的時間都沒有,反正讀者拍不出來,就更顯大師獨到之處。
這樣的攝影書籍,是否構成詐欺?答案是不構成。一本書有個編輯團隊是正常不過的事情,編輯只是有潤飾(比例多寡而已),作者還是有看過稿件(但看多久不需要報告吧?),總之人家講好就好,還記得有這麼一個葵花寶典的笑話嗎?欲練神功,必先自宮,雖然自宮,未必成功,東方不敗也沒練出很多個,誰又能保證書寫出來就教出一堆像大師一樣的人,您說是吧?
「某某大師最新強打力作-XX都是這樣拍、XX決定一切,該大師作品無數、部落格點閱率世界無敵多,要學好攝影必定非買不考可!」
「大師果然是大師,同樣的場景、同樣的天候,甚至連麻豆都找一樣的來,還是拍不出大師的感覺,大師啊!我真是猜不透你啊!......」
好吧!就算文字不可信,那相片內容總不會造假了吧?大師能拍出來的,跟著模仿沒有一百分也有八十分吧?那為什麼大師拍起來就是晶瑩剔透,我拍起來總是滿臉紅豆?有這樣疑問的人總不在少數。事實上,就算天時地利人和都一樣,卻拍不出相同作品的原因,最重要問題常出在使用的器材上,有些攝影書看起來寫的很精采,圖也非常棒,但作者並沒有交代所使用的器材,高階DSLR拍出來的效果,和入門款的DSLR當然會有差別,閃燈拍出來的光質,和棚燈所打出來的光當然也差非常多,市面上很多沒寫使用器材、相片看起來卻非常漂亮的書,多半都是利用商業攝影配備拍出來的,一般人想要模仿出來當然幾乎是不可能的事(不然商業器材要賣給誰啊?),作者當然也不會笨到告訴讀者這些事情,一本用一般配備絕對拍不出來的書,這樣怎麼會大賣呢?
那這樣的書籍又是否構成詐欺呢?答案當然還是不構成。九陽神功和易筋經裡面,也沒寫練功必備器材啊!練功是要有慧根的......
「這是一本集結網路上大家想法的攝影書,沒有生硬的文字,但讓大家絕對可以省去很多上網找資料的時間,有這本就夠了!」
「老師,你怎麼這樣教,我看那本網路上大家都說讚的書,裡面都不是這樣寫的耶......」
坦白說,在以往開課經驗中,聽到這樣的話並不是只有一兩次而已,每每都要另花很多時間去跟學員證明哪種說法或作法才是對的,這實在無法令一個攝影老師感到開心,網路畢竟是個虛擬世界,真真假假都存在的,從網路上蒐集資料後就出版成書,所謂的作者拿到版稅,也在網路上快速成名,但卻不見得對文稿有善盡查證之義務,久而久之積非成是,有的人還奉為圭臬,這真的情何以堪啊?
這樣的書籍是否構成詐欺呢?很抱歉,還是不構成。拿錯秘笈練錯功導致走火入魔,只能說運氣不好,畢竟人家沒叫你一定要照著練,是吧?
(課程是攝影的救命丹嗎?真象是什麼,下一頁告訴你)
「本攝影班特別邀請對閃燈非常有心得的XX老師,特別在此為大家服務。」
「老師,要怎樣拍出你在宣傳網頁上那些範例相片啊?」
「嗯......那需要更進階的技巧與更多練習,繼續上後面的進階課程和多參加活動就會了!」
有參加過攝影課程的人,對這樣的宣傳方式並不陌生,但如果有聽過後兩段這種對話的,那就很替你難過了。在攝影老師都已經上百人的時代裡,攝影課程招生花招可說是越來越多樣,新冒出頭的想要撼動舊人地位,勢必要有一些非常手段(攝影老師要被拍到開車喇舌的畫面而出名應該是很難啦!),招生廣告當然要能非常吸引人,於是,明明是閃燈課的招生網頁,用的卻幾乎都是棚燈拍攝的作品,who cares?,很多會報名參加課程的都是新手,又有誰會發現這些都不是用閃燈拍的相片?就像泡麵的參考料理圖,能吸引你買才是最重要的,就算上課學生問,稍微敷衍帶過去一下就好了......。
這種攝影課程招生方式是否構成詐欺呢?答案是構成的,因為這牽涉不實廣告,又沒像泡麵包裝上標示有「示意圖」,因此算是「詐術」,又「意圖」讓招生人數增加,但這通常只有報名繳費的人,才算是真正有「交付」行為(也就是真正被騙)。不過真正被攝影老師騙,又會提起告訴的人,真的是少之又少,與其被騙心裡不爽,建議不如上課時要求老師,招生網頁中所顯示的所有照片,在課程中都必須實際講解該如何拍攝,最好還要有實際操作驗證給大家看,如果做不到,請立即退費,以免誤觸詐欺罪嫌,這樣應該已經是最適當的處理方式了。
「老師,要怎麼拍出這樣的相片啊?」
「ISO 200,光圈F11,快門1/60秒,這樣拍就對了。」
「可是為什麼要這樣拍啊?」
「先別多問,趕快拍,聽我的準沒錯!」
上述的對話,在外拍課程中還算蠻常聽到的,當然很多時候美景稍縱即逝,先拍再說絕對非常正常的事,但有些老師卻常常先拍以後,就沒有「再說」這回事了,拍完就收工下課了,學員也難得拍到美景,心滿意足回家去跟親朋好友好好展現今日成果,如果這樣就滿足了,那這種攝影課程會非常適合你。但如果不是那種不求甚解的人,還追著老師繼續追問下去,有的老師可能會說:剛才不就已經教過你了,ISO、光圈和快門數據也都給你了,你不也拍到不錯的東西,還有什麼疑問嗎?那還是得很遺憾的說,快換一個攝影老師吧!上攝影課不是找一個活動測光表,也不是一個專業攝影助理,如果只告知該設定多少數據,而沒告訴學員為什麼要這樣選擇,那就不算是個攝影老師,真正的攝影課程,是要告訴學員,為什麼要選定這樣的條件進行拍攝?相同的EV,可以有不同的ISO、光圈和快門搭配,都可以獲得曝光正確的影像,但影像所呈現出來的感覺,卻是差異非常大的,必須引導學員思考這樣的關係,讓學員在不同的情境下,都能思考後拍出腦袋中想像的畫面,這才是真正好的攝影課程。
那這樣的攝影課程是否構成詐欺呢?很抱歉,並不構成。因為學員大多能拍出宣傳網頁中的影像,而且還是老師教的,算是銀貨兩訖,好比大多數的人念書時都有補習經驗,補習班只負責有教授課程內容,但並不一定會教你怎麼思考,甚至如何有創造力,結果考完後所有內容都忘光光,這很正常嘛!因為只有死背公式,沒有好好的理解後消化吸收......。
「本人擔任業餘麻豆三年來接過近千場外拍,歡迎各位攝影大大找我合作喔!」
「老師您好,我是常跟XX老師合作的麻豆,一直久仰您大名,希望有機會能跟您合作!」
攝影加上社群網站的興起,攝影圈的麻豆生態也在快速改變中,以前麻豆想要接工作,可能得加入麻豆經紀網站才有機會,但這畢竟得被抽二至三成,一旦當麻豆小有名氣以後,私下接拍的機會也隨之增加,當然這種麻豆經紀網站多半並無簽署正式經紀約,所以也沒違約的困擾。但很多新麻豆卻不知道這點,看別人成立粉絲專頁,就跟著成立粉絲專頁,但要能吸引別人找上門約拍,當然就要有夠吸引人的相片和經歷,反正唬爛不用繳稅,兩百塊最聰明、戈巴契夫頭髮最多、海珊最不愛打仗......。三年接過近千場外拍?一年從頭算到尾,正常放假約會有132天左右,三年約有396個放假日,如果都不和家人相聚、朋友出遊、男友約會、那也得幾乎每個放假日都得接早、中、晚三場外拍,才有可能近千場外拍,這樣的數據你也信,那可能有機會去檢驗看看是不是塑化劑造成的影響,以後的醫學院教科書上一定會好好紀念的!
那麻豆這樣不實宣傳是否會構成詐欺?答案當然也是否定的。因為約麻豆是要拍照,只要麻豆有盡到被拍攝的義務,就已經對得起你了,經歷只是列為參考用,並不代表絕對完美無暇。就像找個女友,人家交過十個男朋友,就保證一定是很適合當女友的嗎?就好比面試求職者,就算經歷再多,也不能完全保證就是你所需要的人才,寫這樣的經歷當然也不會構成詐欺囉!
「XXX,我是某某老師,下下週六有沒空?可不可以敲你檔期?」
「喔!好,我看一下喔!下下週六目前有空,可以,沒問題的!」
10天後......
「老師不好意思,那天我媽媽的弟弟的女兒的同學的姊姊的朋友結婚要我幫忙,可能沒辦法去了,不好意思喔!老師真的不好意思,可能要麻煩您快點找人喔!」
三天後,某網站或是該麻豆FB上就出現該麻豆婚紗走秀的相片......
這種情形,嗯!我知道很多人看了在點頭了,沒錯!有太多太多人都有被麻豆放鳥的經驗,都已經可以組成好幾個賞鳥協會了,有些麻豆總是很爽快的答應活動,但真的要拍攝前幾天卻有各種理由就是臨時沒辦法拍,當上網稍微抱怨一下時,很快又會聽到麻豆在另一掛說:明明就有提早講,某某老師好愛計較喔!這裡不免要說一下,沒錯,是有提早講,但麻豆們有沒想過,有多少人就是衝著麻豆而報名參加?這一取消,麻豆只快速的用電話或是MSN跟主辦人講一下,但可憐的主辦人卻對一堆報名的人說抱歉,有時還得提出一些替代或是賠償方案以平息眾怒,付出的代價又怎是一聲對不起可以解決的?當然有費用更高的活動去參加是人之常情,但守時守信不也是做人的基本道理嗎?能當上大牌麻豆的,這兩點可是基本要件呢!
那麻豆這種行為算是詐騙嗎?答案應該不用講,因為也沒「意圖」使人「交付」(還沒付錢啊!),就好像員工突然說辭職不幹就消失,頂多可以說未事先通知雇主,記他幾天曠職後開除,而麻豆連聘僱關係都難以確認存在,曠職只能記在心裡面,要預防也只能靠同好互相提醒注意,除此之外暫無它法,但絕對可算是黑心啊!
以上所舉的各種實例,很多人看了或許會心有戚戚焉,也希望沒事不要對號入座,如有雷同之處,那就真的是講你。但最後還是套句食神中星爺所講的名言:「只要你肯改過,我們大家一定會給你機會的,你別打我唷,我這個人說話很直率的,為人很真誠,我真的是為你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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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dar Su
攝影與科技、理性與感性美麗的融合。我不是在攝影,就是在想怎麼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