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北市府已快速給回應】喧騰一時的Android Market上架軟體需依消保法規定享有7天鑑賞期事件,在台北市政府給出最後通牒之後,Google方面也向媒體發出正式新聞稿。從官方的回應看來,Google方面認為雙方暫無共識,仍會繼續停止付費軟體上架販售服務。
根據Google官方提供的《台灣Android Market付費軟體事件最新消息》新聞稿,Google仍認為Android Market的退費機制完善,對於北市府的要求與裁罰無法客觀認同。因此仍繼續維持暫停台灣Android Market付費服務,而原有的免費App則不受影響。
以下是新聞稿全文:
Android 法律代表Kenneth Carter 表示:
上月台北市政府要求我們配合消費者保護法(消保法),針對所有Android Market的付費應用程式提供7天鑑賞期。自此外界對Android Market的運作方式產生了一些疑問。我想在此稍作澄清,說明Google目前實行的方案,如何保障在Android Market購買應用程式的消費者權益,並且讓大家知道我們針對台北市政府的要求所提供的最新回應。
Android Market為購買付費應用程式的消費者提供了三種退費管道。其一,Android Market提供15分鐘的鑑賞期,如果使用者在期限內對購買的應用程式感到不滿意,可在裝置上透過完全自動化的方式取消購買,並立即獲得全額退費,他們在信用卡上不會看到任何付費紀錄。15分鐘的鑑賞期看似很短,然而購買應用程式有別於一般線上購物。線上購物是透過郵寄的方式,把你所購買的書籍或衣服寄送給你,而我們也不會在訂閱的報紙寄來、讀完後一個星期內要求50美分的退費。應用程式卻可透過線上更新立即取得,也就是你可以在下載完成後馬上使用,不需要等待郵寄的那段時間。事實上,我們觀察到大部分欲取消購買的使用者在購買後數分鐘內便申請退費。
另外,如果購買應用程式的消費者在15分鐘鑑賞期過後仍想退費,他們可透過Google Checkout的購買紀錄網頁直接與程式開發者聯繫。
如果他們對開發者的回應不滿意,他們還有第三種做法:透過 Android Market Support直接向Google要求退費協商。我們相信這三種管道不但能協助消費者的購買決策,更能幫助台灣軟體開發人員有效管理業務-- 即同時確保了消費者和45萬名Android Market程式開發者的權益。健全的行動產業體系可吸引開發者投入研發,並能讓消費者在購買、享受這些開發者所設計的軟體時,獲得妥善的保障。許多程式開發者來自台灣,而有些覺得台北市政府法規會葉慶元主委的提議會對他們造成負面影響,影響他們日後繼續設計創新應用程式的動力。
我們仍然對台北市政府法規會葉慶元主委對消保法的解讀存有疑慮。因為目前的消保法,是當初為保障透過郵購方式購買實體貨物的消費者而設立的。Google始終尊重台灣的法律,所以我們配合政府的要求,在與相關主管單位釐清事件原委之際,決定於6月26日暫停台灣Android Market的付費應用程式服務。今天我們已知會葉主委,在我們能與台灣法律的要求達成共識前,將繼續暫停台灣Android Market付費應用程式服務。
不過,台灣的使用者仍可繼續享用Android Market上的所有免費應用程式。而開發者仍可透過Android Market所提供的平台,持續向全球銷售他們所設計的應用程式。我們期盼能盡快為台灣眾多的Android使用者恢復付費應用程式服務。
消息來源:Google官方新聞稿
(後面還有:市府的回應)
下午 2:37 更新:
市府發出聲明,強調與Google繼續溝通,將再給予兩週時間研議
臺北市政府今(15)日召開記者會,法規委員會主任委員葉慶元表示,市府尚未收到Google的正式回應,但Google透過律師表示,目前傾向於不遵循臺灣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修正其定型化服務契約條款,臺北市政府對此表示遺憾。葉慶元主委進而表示,將再給予Google兩週的期間研議,並將持續與Google溝通,希望能創造消費者、Google及軟體開發商三贏的局面。
葉慶元主委指出,臺灣消費者保護法之所以對於郵購(網路)買賣賦予7日的鑑賞期,是因為在購買前沒有合理的檢查機會,所以在收到商品後7日內消費者可以享有無條件的退費權利。尤其Google的Android Market屬於開放式的平臺,軟體在上架販賣前並未經過實質審核,相較之下,更容易發生軟體實際使用功能與外觀標示說明名實不符,甚至於是魚目混珠的情形,以致於消費者權益受損的機會就更多,因此更有賦予消費者7日猶豫期間的必要。
葉慶元主委指出,市府和Google之間對於消費者退費的保障,並非15分鐘與7日的差距—依據Google與軟體開發間的經銷合約(distribution agreement),對於手機使用者在下載前無法檢視(preview)的手機APP,Google在下載後48小時內都會無條件同意消費者退費的請求;此外,消費者如果透過信用卡發卡銀行表示不願付款,如果是美金10元以下的APP,Google也會直接退費給消費者,所以雙方的差距有限。
葉慶元主委強調,為確保消費者之權益,市府日前業已獲得Google之承諾,在Google暫停付費軟體銷售期間,對於消費者已經購買的軟體,會持續提供相關的更新服務,希望能將對消費者的影響降到最低。臺北市政府消保官龔千雅則呼籲,Google公司應善盡對臺灣消費者之責任,並應在遵守臺灣法律的前提下,盡快回到臺灣付費軟體服務市場。龔千雅消保官也強調,消費者如果發現有軟體無法更新等情形,可以打消費保護專線1950申訴,市府消保官會全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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