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回家,看到 Mr. Jamie 寫了這一篇「魔球 (Moneyball):一個 Hack Everything 的棒球故事」。電影《魔球 (Moneyball)》終於在台灣上映了,一樣的我也還沒去看。但我同樣的也要說,就算你沒有要進電影院看故事,我也推薦你一定要去買魔球這本書。
但我要推薦的理由跟 inside 網站的 fOx 和 Jamie 都不一樣。我推薦的原因是,它是一本告訴你「要成為產業贏家就必須搞清楚競賽重點」的書。
魔球是一本 2002 年出版的書,現在這個版本是因應電影上映重新出過的書。中文書第一版上市的時候,我正在念大二。
而閱讀這本書,從此改變了我對經營事業的看法。
▲ 新版《魔球》的書封。(圖片來源:早安財經臉書粉絲專頁)
Billy Beane 的故事相信大家都耳熟能詳。Mr. Jamie 整理了五段摘要:
我就不重新寫了。
而 Billy Beane 的故事,讓我所領悟到很清楚的一件事是:Billy Beane 並不是個 Game Hacker,而他的成功,是因找到了這場金錢遊戲的本質。
(也許是我念數學系的關係,教授平常要求我們的不是去練各種技巧,而是去挖出問題本質,以自身累積出的理論與實力見題解題、見招拆招。)
而 Billy 所作的也很單純,就是:「用一分錢實實在在的買下一分錢的勝利」。想辦法讓他的錢花的有價值。
而其他人的手段卻是「買明星」,而說穿了就是「用十塊錢去賭賺一塊錢的機會。」
所有人都想要靠賭博賺錢,但是真正賺到錢的機率很低,所以絕大多數的球隊也幾乎都是花了大錢,但票房、勝場慘兮兮。
本來我也覺得大聯盟的砸錢遊戲,荒謬可笑。
直到我踏入了網路界才發現,原來這樣的劇本在各個領域內無時無刻都在上演。只是賭博遊戲變成了:
一年半載下來。準備的幾千萬資本額不夠燒,就算有幾百萬 PV。等到你做到幾百萬 PV 的那一天,你才發現因為 PV 不能吃,轉換率太低,回收的利潤根本不夠龐大的人事費用,然後因為你的帳面太難看,又沒有 VC 想投你,最後就只能黯然收攤。
這不是在影射任何一家網路公司,而是幾乎所有倒掉的網路公司都是類似的劇本。只是誰的口袋比較淺,誰先死。
37 Signals 的 DHH 曾經在 2008 的 Startup School 給過一場 Talk。這場 Talk 曾經震撼當時的矽谷,這個影片那時還在網路上傳來傳去好一陣子,蔚為風潮。
(編按:37 Signals 是一間提供線上軟體的公司,創辦人 DHH 曾寫過暢銷書:《Rework 工作大解放-這樣做事反而更成功》)
因為在這場 Talk 中,他講出 37signals 賺錢真正的秘方,這個秘方真的非常非常簡單:簡單到這個言論當時造成矽谷一陣騷動,那就是:「charge for your products.」
想從網路上「賺錢」?很簡單,那就是先「收錢」啊!
很好笑對吧?沒想到大家都在作「慈善」,做到忘記其實公司成立的目的,其實就是要「賺錢」。
更有趣的是,這分別是 2002 以及 2008 的兩個故事。至今你還可以在各行各業中看到,大家還是拼了命的在下大注賭博:拿自己的老底賭,去借大錢賭。
很多程式設計師總打趣,若寫程式賺不到錢,那就應該回家賣雞排。
若你打算開雞排店,就算你炸的雞排很難吃,你會有可能從開業第一天,就每天雞排都免費,送到有人開始覺得你炸的雞排很好吃,然後你才決定開始賣 40 塊嗎?
你不會,因為如果你這樣作,店開一個月就會倒了。
為什麼你覺得你在網路上這樣送免費雞排不會倒?
從雞排銷售數字分析廚師手藝?Hack 雞排香料祕方?
我想我從這些故事裡,領悟到的是:「你要靠賣雞排賺錢就不要免費;你要靠賣雞排賺大錢就應該努力去把雞排炸的很好吃,讓更多人主動衝來買;而租個豪華大攤位,挖個五星級廚師、開發榴槤雞排口味,客人不一定會更多,但更有可能的是會讓你虧到死而已…」。
希望有機會看到你想追求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