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在昨天正式宣布台灣成為第37個赴美免簽國家,未來去美國旅遊就不需要付上4800元、在 AIT 大排長龍申請美國簽證。不過免簽並非人人都適用,有許多小細節要注意,還要先在 ESTA 電子旅行授權系統進行申請,以下就是我們的整理報導。

美國國土安全部(U.S. 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部長 Janet Napolitano於美國時間10月2日正式公佈,將台灣納入美國免簽計劃。免簽後將可省下B1/B2簽證的4800元的簽證費用(以及排隊之苦、煩人的面談調查),計劃將於11月1日生效,10月到11月間為宣導期。

美國國土安全部部長 Janet Napolitano 宣佈台灣納入美國免簽計劃。

美國的免簽待遇相當嚴格,需符合極高的安全規則,包含簽署反恐資訊協定、以及國人前一年申請美簽不通過率得低於總申請人數的3%、晶片護照親自辦理護照比例必須符合標準等條件。經過美國國土安全部審查後,台灣已達到符合門檻。台灣享有赴美免簽後,成為第37個免簽待遇國家、亞太第7個免簽國家(日本、南韓、澳洲、紐西蘭、新加坡、汶萊)。台灣去年2011年赴美觀光人數達25萬人,預期免簽後將有助於赴美觀光人數的提升。

DHS 美國土安全部 ESTA 電子旅行授權系統網站已經將台灣列入免簽國家。

免簽條件有限制:在台設籍、晶片護照、觀光短期居留

台灣已經納入免簽計劃,但並不是任何人、旅行計劃都適用免簽。免簽還是有條件上的限制。

美國國土安全部 ESTA 電子旅行授權系統網站說明如下:

  • 打算進入美國並停留90天或更短時間,從事商務、休閒活動或過境
  • 持有參加免簽證計畫的國家依法核發的有效護照
  • 透過旅遊許可電子系統取得旅遊許可
  • 透過免簽證計畫的簽約運輸公司抵達美國
  • 持有返程或續程機票或船票
  • 不在相鄰的領土或鄰近島嶼終止旅行,除非旅客是其中一個地區的居民

首先你必須是台灣設籍之中華民國國民,有身分證字號才享有免簽的資格,如果是護照未印有中華民國身分證字號的未設籍僑民護照上沒有身分證字號就不適用免簽。另外台灣外交部表示需持有新版晶片護照,這是根據聯合國國際民航組織規定,必須為晶片護照才適用免簽,尚未更換晶片護照的使用者可以上外交部領務局網站查詢相關內容

▲必須為在台設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同時護照要是新的晶片護照。

此外免簽是提供90天以內的觀光、短期居留,因此提供商務簽證(B1)和短期觀光簽證(B2)的B類簽證免簽待遇。如果是學生簽證等非觀光簽證並不適用免簽待遇。

(後面還有 ESTA 申請)

免簽還要這一步:登錄 ESTA 旅遊許可電子系統

如果你已經有新版晶片護照、並符合以上資格,恭喜你獲得免簽的條件。最後還有一個步驟,要先行上 ESTA 電子旅行授權系統網站登錄資料,登記赴美日期,並使用信用卡繳交14美元費用(約新台幣420元),才算完成整個流程。費用中4美元為登記處理費、10美元為旅遊推廣法案許可費用,如果申請失敗還是要支付4美元處理費。ESTA 旅遊許可電子系統在昨日也加上繁體中文,讓使用者填寫更輕鬆,不過切記得填寫英文、勿填寫中文。

ESTA 旅遊許可電子系統(繁體中文):

https://esta.cbp.dhs.gov/esta/application.html?execution=e2s1

在 ESTA 登錄時,會在旅行資訊填上航空公司、班機號碼,因此登錄完成後,航空公司也會同步收訊息。若使用者有顧慮的話,也可自行選擇列印申請許可。申請 ESTA 獲准後,可在2年之內可無限次入境美國。

在 ESTA 登錄資料進行申請旅遊許可。 

資料來源:aitdhsES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