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看下圖!

這是相當嚴重的鬧版行為!
今天見到這種事!我並不驚訝!長久以來我就知道總有一天會發生這種事
每次我總是不斷的提醒你們!提醒你們回應別人的文章時要尊重版主!
不要再提起一些與文章不相關的事情,因為不相關的回應往往會節外伸枝!

從這件事中可以看幾個問題!
這幾位鬧版者,缺乏所謂的自制能力可以是相當的幼稚!
在此我要再次強調這是相當嚴重的鬧版行為!
而且其實這早就不是第一次!之前早就發生了N遍!

你知道兒童為何會需要所謂的監護人?就因為兒童缺乏所謂的自制能力!
無法控制自己的情緒與慾望!看到想要的就搶,搶不到就哭!看到不順眼的
就和他鬥嘴,鬥不過就在那濠小!監護人就是給予這些兒童
自制能力的重要關鍵!

為何大家常常在說小屁孩?你自以為知道小屁孩所代表的意義?小屁孩
源自於對岸的中國!他們所說的小屁孩其實就是我們所謂的小鬼頭!
小鬼頭!小鬼頭!說開了!就是指那些年紀較小不明事理的兒童!當別人
這樣說你時!而你也動到了怒火之時!你就成了那不明事理的小屁孩

我想說的很簡單!就是尊重!
不懂的尊重他們的人,是無法獲得他人的尊重的
下次發文時!也試著尊重他人吧!

..........................我是分格線............................

還有就是T17楓谷討論版~缺乏所謂的版主!缺乏版主的下場可想而知!
最後還嚴重到要小秘書出來鎖文章!這是相當嚴重的事情!
而身為T17一員的我也該負起責任!沒在你們走歪時給予你們顯著的責備!
所以我也向站長申請該版面的版主資格!我會好好的授與你們應有的禮貌與尊重!
我要成為~版主啦!

我想說的都說了,並不帶著任何藐視之意,也不會因這樣說就對誰指指點!
下次在發生這種事時請三思!別為了一時的衝動,而造成之後的遺憾!
忍一時則風平浪靜,退一步而海闊天空!

其實還有不少事要說!但時間並不多!假如內容不當造成其他後續問題也請
小祕書刪除!以防這漣漪越來越大!以上文章如有錯字或文具不順之處請見諒!

卡比by~


共 54 則回應

41 樓 · 標影 · 發表於 2012-02-18 00:08 · 檢舉

我們都知道大家是分享自己的心得

但請保留最基本的國民素質:尊重

不只是卡比 連我都知道有一定一定會發生大事

我不想說太多 但不代表我默認你們

敬人者,人恆敬之 我希望你們可以了解這句話

這不是說教 也不是責備 而是一個提醒

我不希望看著自己的學弟妹們一屆比一屆墮落

好不容易爭取到的休息時間 卻給我看到這文 我無言以對

我的發文數不夠 不然我也想去應徵版主......

by標影‧傑斯特

哪怕被砲到滿目瘡痍;用殘存的意志繼續創作。 哪怕人外人天外天;沸騰的熱血也會突破一切。

將極限與限制一起突破,親手掌握自己的『道』。

我乃標影‧傑斯特! 你以為,我是誰啊!


42 樓 · 閃電日本隊 · 發表於 2012-02-18 00:44 · 檢舉

我還是去分享伺服器那慢慢等人好了...
----------------------------------------------------
標影說的很對...
不過話還說的真白...


43 樓 · 亞蘭 · 發表於 2012-02-18 02:57 · 檢舉

引述《閃電日本隊》之銘言:
> 引述《糾正他人2號機》之銘言:
> > 【擔任板主條件】
> > 1. 通過E-mail認證。
> > 2. 註冊滿兩個月。
> > 3. 全站發文滿 100 篇,前 3 個月內於申請板中發文滿 10 篇。
> > 4. 申請人需於該板上發表過 3 篇以上精華文。
> > 卡比有達到100篇文的條件嗎....
>
> 有阿
> 卡比發了32X篇
> 而本人發了240X篇...

2414 好多= =
我才995篇而已= =

.
玩遊戲,不就是為了追求快樂,讓自己開心而玩的嗎?
.

.


44 樓 · 漸落星曉 · 發表於 2012-02-18 12:24 · 檢舉

發文篇數算的是回應嗎??

「將自己所有的時間都賭上,一直不斷的想要跟上她的背影,但是始終都見不著。」
—————永不停歇的暗殺者


45 樓 · T客邦社群活動 Group captain · 發表於 2012-02-18 14:14 · 檢舉

引述《卡比》之銘言:
> 這是相當嚴重的鬧版行為!
> 今天見到這種事!我並不驚訝!長久以來我就知道總有一天會發生這種事
> 每次我總是不斷的提醒你們!提醒你們回應別人的文章時要尊重版主!
> 不要再提起一些與文章不相關的事情,因為不相關的回應往往會節外伸枝!
>
> 從這件事中可以看幾個問題!
> 這幾位鬧版者,缺乏所謂的自制能力可以是相當的幼稚!
> 在此我要再次強調這是相當嚴重的鬧版行為!
> 而且其實這早就不是第一次!之前早就發生了N遍!
>
> (中間略)
>
> 我想說的很簡單!就是尊重!
> 不懂的尊重他們的人,是無法獲得他人的尊重的
> 下次發文時!也試著尊重他人吧!
>
> ..........................我是分格線............................
>
> 還有就是T17楓谷討論版~缺乏所謂的版主!缺乏版主的下場可想而知!
> 最後還嚴重到要小秘書出來鎖文章!這是相當嚴重的事情!
> 而身為T17一員的我也該負起責任!沒在你們走歪時給予你們顯著的責備!
> 所以我也向站長申請該版面的版主資格!我會好好的授與你們應有的禮貌與尊重!
> 我要成為~版主啦!
>
> (後面略)

事情已經鬧大到要站長我出面了!

站長我會和小秘書討論這次事情的經過及處理,還請各位稍安勿躁。

卡比,申請板主一事,等待站長我審核後會再通知。


46 樓 · 新手破風 · 發表於 2012-02-18 14:28 · 檢舉

引述《T17站長》之銘言:
> 引述《卡比》之銘言:
> > 這是相當嚴重的鬧版行為!
> > 今天見到這種事!我並不驚訝!長久以來我就知道總有一天會發生這種事
> > 每次我總是不斷的提醒你們!提醒你們回應別人的文章時要尊重版主!
> > 不要再提起一些與文章不相關的事情,因為不相關的回應往往會節外伸枝!
> >
> > 從這件事中可以看幾個問題!
> > 這幾位鬧版者,缺乏所謂的自制能力可以是相當的幼稚!
> > 在此我要再次強調這是相當嚴重的鬧版行為!
> > 而且其實這早就不是第一次!之前早就發生了N遍!
> >
> > (中間略)
> >
> > 我想說的很簡單!就是尊重!
> > 不懂的尊重他們的人,是無法獲得他人的尊重的
> > 下次發文時!也試著尊重他人吧!
> >
> > ..........................我是分格線............................
> >
> > 還有就是T17楓谷討論版~缺乏所謂的版主!缺乏版主的下場可想而知!
> > 最後還嚴重到要小秘書出來鎖文章!這是相當嚴重的事情!
> > 而身為T17一員的我也該負起責任!沒在你們走歪時給予你們顯著的責備!
> > 所以我也向站長申請該版面的版主資格!我會好好的授與你們應有的禮貌與尊重!
> > 我要成為~版主啦!
> >
> > (後面略)
>
>
> 事情已經鬧大到要站長我出面了!
>
> 站長我會和小秘書討論這次事情的經過及處理,還請各位稍安勿躁。
>
> 卡比,申請板主一事,等待站長我審核後會再通知。
站長麻煩你了

47 樓 · 閃電日本隊 · 發表於 2012-02-18 14:57 · 檢舉

對了 卡比...我把我的想法跟你說一下
有個版主是很好啦~可以管理一些不當的文
不過不要小事大事都刪文
這樣的話可能會把人趕跑...
我不喜歡以後板上沒什麼人在講話.談攻略((現在大約有12人


48 樓 · 糾正他人2號機 · 發表於 2012-02-18 15:17 · 檢舉

引述《閃電日本隊》之銘言:
> 對了 卡比...我把我的想法跟你說一下
> 有個版主是很好啦~可以管理一些不當的文
> 不過不要小事大事都刪文
> 這樣的話可能會把人趕跑...
> 我不喜歡以後板上沒什麼人在講話.談攻略((現在大約有12人

但你的言論有些時候才是最傷害人的

49 樓 · 新手破風 · 發表於 2012-02-18 15:24 · 檢舉

講話修飾一點要不然又開始筆戰


50 樓 · 閃電日本隊 · 發表於 2012-02-18 15:33 · 檢舉

引述《糾正他人2號機》之銘言:
> 引述《閃電日本隊》之銘言:
> > 對了 卡比...我把我的想法跟你說一下
> > 有個版主是很好啦~可以管理一些不當的文
> > 不過不要小事大事都刪文
> > 這樣的話可能會把人趕跑...
> > 我不喜歡以後板上沒什麼人在講話.談攻略((現在大約有12人
>
> 但你的言論有些時候才是最傷害人的

這我承認
很多人都是這樣的
不過我下次講話會謹慎點的
TO風:
不會啦 我會忍耐
就像卡比說的
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