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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許多用路人息息相關的大改變
高公局將在12月30日開始將高速公路改採用計程收費
前20公里免費
20公里到200公里每公里收1﹒2元
200公里後每公里收0﹒9元

高公局表示每台車每天前20公里的是免費的
因此比以前更划算

BUT!

雖然20公里免費是高公局喊的
但根據高公局和遠通的合約精神
在總收入不變的前提下
遠通會把收到的總金額以及統計到的總里程上繳高公局
再由高公局補貼遠通這段免費里程的費用
預計高公局一年將補貼 4 億元給遠通
也就是這20公里免費里程還是由用路人自己買單

以下是相關報導內容:
http://news.pchome.com.tw/society/ettv/20131223/index-13877719590526617002.html
遠通和高公局之間的合約精神,是以總收入不變為前提,根據高公局和遠通的合約,高公局付給遠通的總金額包含前20公里免費範圍,每公里以0.03554元計算,以國道每天平均車流量160萬輛計算,這部分就超過4億,這筆錢當然不可能讓遠通自行吸收,就是轉嫁到用路人身上,方法就是遠通電收的硬體,每天統計全台每台車的里程,20公里到200公里每公里收1﹒2元,之後每公里收0﹒9元,之後遠通把收到的總金額以及統計到的總里程上繳高公局,高公局再撥錢給遠通,也就是說所有的錢都還是全體用路人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