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以下稱消保官)表示,105年受理104件中古車買賣糾紛中,里程數被竄改高達13件。有些車商為了讓中古車好賣,將里程數改為較少,中古車買賣本身就存有相當的風險,對於買方而言車輛之里程數及出廠年份是屬消費者選購車輛的重要交易資訊,但是在受理中古車買賣糾紛時,常發現部分車商所販售車輛的里程數被竄改,而買賣合約上卻以「現況交車」、「里程數不保證」、「不擔保里程數」等排除條款來規避法律責任,消費者無從查起,最後原車主行使的最後里消保官申訴程數,消費者吃悶虧。

根據過去受理的案件,消費者向消保官申訴反應:「購買使用不到1個月就無故拋錨故障,經原廠認定引擎嚴重疲乏須換新,其前次保養里程數為23萬公里,而現車卻被塗改成11萬公里。」另外,另一消費者申訴「表示買來時里程數才5萬多公里,使用不到2個月時間,傳動軸、壓縮機、避震器及李子串等零件都得更換,經原廠檢查發現該車先前保養里程數已達17萬多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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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訊:
1.http://www.tacloan.com.tw/
2.https://www.carhfc.com.tw/
3.https://www.loaneasy.com.tw/

由於經濟部規範「中古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
項」,卻讓車商選擇是否擔保「車輛之里程數和現況之里程數一致」,增添了消費者購車風險,無法索賠。
某汽車店長梁子謙建議,可以從椅子塌陷、方向盤、排檔桿頭磨損狀況來分辨車輛使用的狀況。


公路總局已開放民眾查詢監理站車輛驗車時所標記的里程數,若查證有實據顯示車商自行修改里程數,將移請檢調單位偵辦。

新北市政府法制局認為交通部公路總局已於104年10月1日起開放民眾可查詢監理站車輛驗車時所註記的行駛里程數及檢驗日期,倘若遇到中古車里程數有虛假不實時,應賦予消費者解約權利,以杜絕作假。此外,法制局為防止中古車買賣市場上竄改里程數的不良風氣,若查有實據顯示車商自行竄改里程數者,將移請檢調單位偵辦。

  消保官也提醒消費者注意,交通部公路總局已提供「監理服務APP」(附件),消費者可透過行動裝置輸入車號查詢驗車時的行駛里程數及日期,可據此比對中古車儀表板上顯示的里程數是否有被動過手腳;如發生消費糾紛時,可撥打1950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或向進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消費者中心服務專線行諮詢或申訴。

參考原文:
1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
https://www.cpc.ey.gov.tw/News_Content.aspx?n=9154A8557DC568D3&s=248DAC901A6A2DE8
2.發燒車訊 https://autos.udn.com/autos/story/11143/2477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