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駕駛(Self-Driving)與無人駕駛(Driverless)車的定義和配備不太相同,
自動駕駛車輛仍提供方向盤提供自動駕駛和手動駕駛功能兩種選擇予人們,可應無人駕駛目前無提供駕駛人,更沒有方向盤。






但加州車輛管理局(California Department of Motor Vehicles,下簡稱DMV)說無人駕駛車內要有駕駛,並提出自動駕駛車是否能保障路人安全,車禍的責任歸誰?


智由博集報導從最新公開的一份專利文件來看,Google的美國專利是由 Google 於 2012 年 7 月所申請,名稱為「INTER-VEHICLE ALERT SYSTEM WITH NAGABLE VIDEO LOOK AHEAD」,能讓車輛的駕駛更安全。目前Google 研發無人車,其原理是讓車輛與車輛自行的溝通,讓駕駛人發現問題前,車輛便可透過傳遞資訊的方式,將潛在的安全問題分享給其他車輛。Google 正在積極研發無人駕駛車,而這項專利技術看起來對於無人駕駛車所顧慮的安全問題,有著正面的助益。

圖來源:Flickr/smoothgroover22 CC BY 2.0



圖來源:Flickr/smoothgroover22 CC BY 2.0

智由博集報導這技術的原理,須在每輛車輛的前方裝有一部攝影裝置,並設置一個雷達發射器在後方。當有一個安全問題出現時,例如道路上有障礙物,系統便會開始錄製影片,同時標記該障礙物的參數,例如大小、距離以及是否呈現移動狀態等,最後,這些資訊將被推播至鄰近的所有車輛,只要靠近障礙物的車輛(即最可能具有危險的車輛),皆會收到安全警訊,避免撞到其他車輛,便可盡早變換至左線道,對雙線道的道路而言,將有極大的幫助。

《經濟學人》指出,自駕車將減少一些不用等待時間、停車空間和降低交通
意外死亡人數。如果未來自動駕駛車的基礎建設成熟、 監管法律和技術成
熟,人們所擔心的問題也就不是問題。如此一來,包括保險、媒體、廣告、
零售、房地產業都將因此大地震!無論是自駕車或無人車,全球仍在基礎建
設成熟度、技術精確度、監管法規配合度、社會大眾接受度等四大環節致力
全面整合中,很確定的是,它已不再是那麼遙遠的未來。

保險制度、媒體行銷、宣傳、實體零售 、公共建設 、商店、 房地產業和購物模式或許有不一樣的模
式。
原文出處:
1. 旺車新聞http://want-car.chinatimes.com/news/20180627001623
2. 智由博集
http://technews.tw/2015/12/20/dmv-releases-draft-requirements-for-public-deployment-of-autonomous-vehicles-state-seeks-public-comment-on-draft-document/
3. 智由博集http://technews.tw/2015/10/04/google-patents-technology-for-car-to-car-video-fe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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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訊:
1.http://www.tacloan.com.tw/
2.https://www.carhfc.com.tw/
3.https://www.loaneasy.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