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我想一個人到樹下吃飯,因為我害怕同學們看到我害怕的樣子…。」這是一個年僅10歲的孩子,因為疾病遭受到媒體曝光,寧願選擇孤獨,默默承受這社會原本不該有的壓力。

還記得,澎湖在10多年前曾發生一名因輸血感染愛滋的國小學童嗎?時間過得飛快,這名「學童」已經高職畢業了。

但又為何提及「他」呢?因為,事隔十多年,類似的情形仍屢見不鮮。是我們對於疾病的認識有待再教育?還是習慣排斥和我們不一樣(患病)的人?

據衛生署統計,自民國73年累計至今,有453名感染愛滋病的「在校學生」。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條例第六之一條明定,各級學校對於教職員生已感染HIV病毒,或疑似受感染者,除應遵守相關規定外,應該確保當事人之就學、就醫、就業等合法權益,並避免受到不公平之待遇。

然而,據教育部先前委託陽明大學的研究報告顯示,調查全國161所大專校院,共122所學校回覆,其中43%的學校不曾設計過有關愛滋病課程與活動,80%以各種不同的名稱明訂愛滋學生的管理條例(例如:於校規或招生簡章中,規定學生若感染愛滋病須退學、休學、退宿、不得進入學校餐廳、只能住單人寢室等),更高達98%的學校將採取勒令休學或定期停學之規定。

事隔十多年,「澎湖學童」絕不會僅是特例,越來越多的愛滋兒童長大成人(因使用雞尾酒療法,生命健康得以維繫,與一般人並無二致!)若社會仍未放下歧視,考取再優秀的學校卻無法就讀、錄取再好的工作卻無法就職,牙痛、肚疼就醫屢遭拒,那麼,端靠雞尾酒療法維繫生命,生活品質淪落如此,有何意義?

尤其是,愛滋產前篩檢已被聯合國建議為最重要的預防工作之一,台灣一年共約有22萬名產婦,如以目前盛行率萬分之1.5計算,每年至少有30名HIV陽性孕婦,如施行全面篩檢,將可預防10名以上愛滋寶寶產生;假設每年可減少10名愛滋寶寶,意即可節省一億元以上的醫療費用,遠超過4500萬元的愛滋篩檢成本支出,此政策符合成本效益,並可減少生命損失和有限的社會成本。

「我長大想當總統;我長大要當律師;我長大要當……。」這是南非小朋友的志向;但南非總理說:「她他們不可能成為這樣的人,因為……,她他們能活到30歲都成問題!」為什麼呢?因為南非愛滋盛行率約30%,在沒有藥物治療下,所有的夢想都變成不切實際。

南非的未來是如此;那麼,臺灣呢?

楊惠中(2006),「澎湖愛滋學童,你還好嗎?─檢視臺灣兒童感染愛滋問題」,民生報,5月1日,A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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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惠中,非典型法律人,融合公共衛生/傳染病、社會福利。學生時即參與人權、社會運動,發表文章眾多、關心弱勢,積極推動反歧視。同時榮獲三座跨領域碩士論文「特優獎」紀錄保持人、第57屆十大傑出青年選拔(兒童、性別及人權關懷類第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