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on Liang fb:100000791459056

對不起,我忘了寫自我介紹!

發表的回應 (1)

Re: [3月號踢館王] 來踢電腦王的館喔!

回應於 2012-03-25 12:31

狂操、硬幹、玩真的 這樣的字眼真的不適合用在電腦雜誌上面 如果有小孩未滿18歲看到這樣字眼,也會去學習 我想這樣字眼可能要少點出現會比較好,畢竟不是壹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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