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說,殺雞焉用牛刀。這句話原來也可以套用在攝影上。
 台灣人近來很瘋攝影,手持單眼或類單的人在路上隨處可見。我心想,台灣人瘋起來果然是可怕的,雖然熱得快冷得也快。

 常在餐廳裡看到有人拿單眼拍桌上的食物、隔著餐桌互拍,當然也看過自拍... 每次有點為「它」們心酸啊,就好像看到拿萬寶龍鋼筆寫便條紙、用施華洛世奇水晶杯喝可樂,像是看到美女被糟蹋的不甘心情?

在許多時候,鏡頭彷彿在數位洪流前失了焦。
 大家到底在拍些什麼?我當然不是指技術部份,而是好奇大家是為「什麼」而拍呢?
 自從數位相機面市,快門按下去幾秒後,我們馬上就能看到照片的效果。拍得不好,那就再拍一張;怎麼拍都弄不好?還有強大的後製軟體可以幫忙。拍照就像吃喝拉撒那樣理所當然又簡單,而相機也確實成為許多人記錄生活點滴的工具。
 但是每個愛好攝影的人仍舊有自己的攝影哲學,然後循著這套理念去尋找自己的拍攝目標。過去在數位時代來臨以前,照片稀有而彌足珍貴,甚至在更早以前,除了傳播工作者如記者以外,絕大多數的人只能在攝影館中拍照。因此攝影的目的和意義總是非常明顯。
 攝影大師W. Eugene Smith便曾說,「我懷疑任何完美的存在,往往知其不可而為,寧取此種壯麗的失敗,摒棄安穩而平庸的成功。(我並不哀嘆成功)如此,我會體認的更深刻,並從體認中淬勵奮發。我拍的照片充其量只有微不足道的力量,但我願透過它們來建議、批判和啟迪,並透過它們盡量付出同情的了解。」

是「人」讓攝影變得有價值。因此最重要的或許是「心」。
 Arnold Newman說過:「攝影師必須是照片的一部分。 」

 我覺得,一個好的攝影者明白自己要的是什麼,也知道自己該做些什麼,更甚者是把攝影這件事牢牢刻在骨子裡,他的鏡頭便如同他的眼睛一般。對Fred Picker而言,「攝影師眼裡的真實就是他們照片所表現的那些東西。」

 因此即便是瞬間快門,攝影者看事情的角度、思考的方式,都會在作品中留下痕跡。所以Gary Kapluggin才會說,「攝影是我的第二語言。」

 如果攝影能夠代表一個人的某部分、可以為攝影者發聲,那攝影者用何種「心態」去拍攝就變得非常重要。因為倘若失了本心,相片捕捉到的,不過是攝影師茫然失落的一瞬間。因為「對於偉大的攝影作品,重要的是情深,而不是景深。」Peter Adams這麼說。

相機無非是用來紀錄與創作,所以,多點創意吧。
 Robert Doisneau曾說,「如果我知道如何拍出好照片,我每次都會拍出好照片了。 」攝影的實驗精神在於,你無法完全預知拍攝的效果,而且攝影的絕佳時機可遇不可求。或許興沖沖帶著寶貝相機出門拍青天白雲,卻下起傾盆大雨。

 永遠別忘記,「相機如果不是詩人腦袋上的一隻眼睛,其中的膠捲就沒用。 」Orson Welles說。